1-6学工处
 首页  部门简介  思政教育  学生管理  国防教育  学生资助  宿舍管理  心理健康  就业服务 
首页
 通知公告 
 学子风采 
 其他院校动态 
 学工风采 
 学工简报 
 办事指南 
 学工动态 
下载中心
我校举办第十六届校园十大“...
学校举行第十四届校园十大“...
优秀学生代表(三)|优秀,我...
优秀学子代表(二)|优秀,我...
优秀,我用实际证明!(一)
联系我们
地 址:梧州市万秀区富民三路82号
部办公室电话:0774-5820972,5841064
邮编:543002
Email:wzxyjyb@163.com
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 
关于做好我院2011年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2011-09-23 00:00   审核人:
各系: 为做好我院2011年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,使学生渡过一个安全、有意义的假期,根据上级和学院相关通知精神,现将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国庆节放假时间: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公休,共7天。 二、放假期间,学生需离校回家过节的,必须要征得家长同意,并办理请假手续(经辅导员和系领导同意)后方可离校。请假离校的学生到达目的地后,应及时购买返程车(船)票,确保能够按时返校销假。不按时回校者要按学院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。各系在放假前应告知学生有关请销假的要求,严格请销假制度。没有特殊情况,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请假离校。 三、放假前,各系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,通过开展年级大会、班会等形式,加强学生安全、法制、维护学校和社会政治稳定、卫生等方面教育,提高学生安全、法制、维稳意识,提高学生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,使学生能够顺利度过假期。 四、放假前,各系要集中开展一次影响安全稳定工作隐患的排查,并对学生宿舍安全、卫生、秩序进行规范和检查,提高学生安全用电意识,彻底排除安全隐患。 五、放假期间原则上禁止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,确需组织开展有关活动的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,组织部门要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和应急预案。 六、放假期间学生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,提高安全、法制意识。应注意防火、防盗、防骗、防毒、防爆、防雷、防地质灾害和防一氧化碳(煤气)中毒;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;禁止参加赌博、传销等违法活动;禁止酗酒;禁止盗用公用、消防应急电源;在宿舍禁止使用电炉、燃气炉、酒精炉、煤油炉、电饭锅、电磁炉及其他违规电器等,禁止在宿舍使用蜡烛照明,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宿舍,;禁止到合法经营的游泳场以外的江河湖泊等场所游泳;禁止到地质灾害区域、高危边坡、不安全的山头树林等地方活动;禁止带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,不允许留宿他人。如果发现安全隐患,要及时向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报告。(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:北区5825110,西区3855110)。 七、各系要加强放假期间的晚点名,提醒学生(特别是宿舍舍长或学生干部)发现有同学未按时回宿舍,要及时向辅导员报告。辅导员要到学生宿舍抽查学生晚归情况。 八、各系要及时做好假期结束学生返校情况的统计。9月30日上午10:00前,各系要将本系请假离校的学生人数书面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(请假学生的去向、联系方式等信息由系负责保存备查)。10月7日晚各系要组织辅导员认真检查并统计本系学生返校情况,对未返校学生进行认真核对排查,次日上午9:00前将按附件格式书面报告交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(同时发电子文档至wzxyxgc@163.com)。学生返校情况要求每天上报一次,直到10月10日结束。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,各系要及时与其本人及家长联系,查清未返校原因,并督促其尽快返校,有关情况要及时上报学生工作处。 附件: 附件1-2:梧州学院2011年国庆节收假返校情况统计表.doc 附件3:放假安全告知书.doc梧州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

关闭窗口

Copyright © 梧州学院学生工作部(处)·武装部 版权所有  地址:梧州市万秀区富民三路82号
Email:wzxyjyb@163.com 电话:0774-5820972,5841064   邮编:5430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