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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2-201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(更新)
2013-01-05 00:00   审核人:

各教学单位:

  2012-201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3110-18日进行,请各位老师和学生注意查阅《2012-201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》(附件)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主考:玉振明副院长

    副主考:教务处领导和各系部领导

    考 务: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、各系部教学秘书

  二、注意事项:

  1.学生提前15分钟凭学生证进入考场,隔列就座;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,违者按作弊处理;考试需使用高频发射的考生需携带耳机。学生须在签到表上签名。需缓考的学生请在考试安排表公布后3天内办理缓考申请,逾期视为缺考,不能参加补考周的考试。

  2.任课或监考老师须提前30分钟到监考班级所在系领试卷,并按规定交回试卷和答卷等。监考和流动、机动、巡考老师均需佩戴证件监考,各楼层的流动、机动、巡考人员须准时到达巡考地点,监考、流动、机动、巡考老师无故迟到或不到场监考和巡考,按《梧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
  3.考试完毕后,监考老师将试卷要填写《考场情况表》一式2份,考务科和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各1份,学生签到表与试卷一起装入试卷袋内,交回出题或任课老师。

  4.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,请监考老师按学院的有关规定办理。

  5.考试科目试卷的领取、装订、保管。详见《教务处关于20122013学年第1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》。

  6.教师有监考的义务。各科考试当天没有监考任务的老师,均属于机动或后备监考人员,如需其回校监考,由教务处负责通知。无故不参加监考,作教学事故处理。

  7. 本学期考试或考查科目的补考时间安排在开学后第二周进行,请各系教学秘书在放假前将本系需补考、缓考的学生姓名、班别、科目、任课老师等内容用电子文档(Excel)的形式,上传到教务处教务科Q群共享中或564347652@qq.com邮箱。

  8. 各系教学秘书需在考前一天核实本系有考试安排的教室情况(特别是西区),以保证考试顺利进行。

  9.请未交试卷的老师尽快将试卷交到各系部的教学秘书处。

  10.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监考、流动、机动巡考的老师,请提前3天向系(部)领导提出申请,监考人员的调整由各系(部)自行解决。为使考试能顺利进行,各任课和监考老师要严格按照考试安排表的时间进行。如需调整,须经班级所在系领导和教务处领导批准,擅自更改考试时间和地点,均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
  11. 西校区负责监考公共课科目考试的老师,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。在西校区有公共课考试的系部在开考前15分钟派人将试卷送到监考老师处。

  12.各系部要严格按照“2012-201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”进行考试,如有变动,各系部教学秘书将变动的情况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。

  13.各任课或改卷老师请在考试后3天内(除特别情况外)完成改卷任务,按规定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,并将纸质文档交各系部教学秘书。

  三、试卷档案整理要求:

按《梧州学院试卷档案袋》(封面)归档材料一览表内容要求整理试卷档案,立卷备查。同一课程试卷档案袋数超过一袋的,需在档案袋右下方标明:“共*袋”,并分别标上(1)(2)(3)等数字,序号1-7号的材料只装在第一袋中。

  本通知未尽事宜,请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。联系电话:582740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梧州学院教务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

2012-2013期末考试安排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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