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安全教育授课相关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为切实加强我校大学生的安全教育,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安全意识与安全防范技能,维护我校安全稳定和学生人身财产安全,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在全区高等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的通知》(桂教安稳【2011】14号)的精神,为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安全教育授课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上课时间及课时
开学初一次课,学期结束前一次课,每次课2学时,共4学时。建议本学期第一次课在第一、二周完成(最迟在开学一个月内),第二次课在第十五、十六周完成。
二、授课对象
我校全体全日制本(专)科在校生。
三、教室安排
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,请在3月30日前将《梧州学院2019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安全教育授课计划表》(附件1)纸质材料交学生工作部(处)学生教育科,电子文档发到wzxysxjyk@163.com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安全教育课的授课教师原则上由所带班级的辅导员、班主任担任,如有特殊情况,各级学院自行协调辅导员授课教师;授课教师须以课件的形式授课。
(二)大学生安全教育主要以《大学生安全教育》(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)为教材,包括法律法规,校纪校规,应急知识,公共安全;物品保管,财产安全;防火知识,消防安全;出行平安,交通安全;饮食卫生,食品安全;珍惜生命,人身安全;校园环境,周边安全;国家安全与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内容。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可增加新的内容。该课程的实施应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、民主法治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校纪校规教育等相结合,要紧密结合新时代学生思想特点和生活实际,结合不同教育阶段的特点,根据学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。
(三)授课形式。授课可通过入学教育、专题讲座、案例分析、课程教育、日常教育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。主要为学生提供直接经验,拓宽学生视野并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学生。根据教务处要求,开课班级必须大班上课,每次授课人数不少于60人。
(四)学生工作部(处)将对安全教育课的授课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,请授课教师严格按照《梧州学院2019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安全教育授课计划表》进行授课,如有特殊情况,必须填写《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调整申请表》(附件2),以书面形式上报学生教育科。
(五)课程结束后必须进行考核,考核的方式由课任老师自定,请于2019年6月28日前将成绩登记表(附件3)和《梧州学院〈大学生安全教育课〉课时统计表》(附件4)一并交至学生工作部(处)学生教育科。考核试卷、课酬统计表、考试成绩登记表、课件以及授课照片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至学生教育科邮箱:wzxysxjyk@163.com。
未尽事宜,请与学生教育科联系。联系电话:5833923,胡蝶。
附件
附件1:梧州学院2019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安全教育授课计划表
附件2: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调整申请表
附件3:成绩登记表
附件4:梧州学院〈大学生安全教育课〉课时统计表
梧州学院学生工作部(处)
2019年3月18日